1、抓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2、组织召开市食安委全体(扩大)会议;
3、制定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4、修订镇江市食药监局案件审理办法;
5、制定下发“放心食品小作坊”工程实施方案;
6、确认“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培育对象并开展培训;
7、组织开展春季新学期学校食堂检查;
8、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素能提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