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经市政府同意,今天,市食药监局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并通过你们向社会通报今年以来食品安全民生抽检情况,介绍近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预警。首先,我代表市食药监局,向出席这次发布会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新闻媒体、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一直以来给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今年以来的市级食品民生抽检情况
对食品进行“靶向性”检测,一方面可以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可以引导公众安全消费。1-4月,市本级共抽检食品377批次,合格率99.73%,涵盖17大类食品,分别为:粮食加工品(如:挂面、米粉、年糕等)36批次、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如:芝麻油、玉米油等)27批次、调味品(如:酱油、食醋、火锅底料等)40批次、肉制品(如:腌腊肉、酱卤肉等)20批次、乳制品(如:鲜奶、酸奶等)15批次、速冻食品(如:水饺、元宵等)2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如:薯片、薯条等)11批次、糖果制品(如:巧克力、果冻等)20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0批次、水果制品(如:蜜饯等)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如:开心果、杏仁等)19批次、水产制品(如:海蜇皮、虾仁等)15批次、糕点(如:阜宁大糕等)19批次、豆制品(如:豆腐等)4批次、保健食品10批次、餐饮食品(如:包子、馒头等)10批次、食用农产品(如:水产品、鲜蛋、蔬菜等)81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已交由辖区市场监管局予以依法处理,并通报生产地所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抽检结果也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对外进行了发布,以引导全市人民安全消费。
从抽检情况来看,我市食品安全质量可控,市场秩序稳中向好。总体而言,抽检具体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有序推进。年初,按照市政府民生改善重点项目之一“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要求,制定了市本级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明确了全年24大类1089批次的食品抽检任务,涵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并明确了具体抽样品种、检测项目、时间安排。抽样对象包括本市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本市乳制品、肉制品等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品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地方特色食品企业、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饮单位、网络销售食品等。
二是注重季节性和特色食品抽检。如:在春节期间,以消费量大的糖果、糕点、肉制品、水产品、蔬菜、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强针对性抽检;在新茶上市时节,以我市部分茶场、茶叶合作社、茶叶批发经营企业等为重点抽检单位,着重把好茶叶的市场准入关口;针对镇江市民喜食面条的习惯,专门就各类小刀面、细面、挂面等进行了监督抽检。
三是注重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如:针对依法查处并被媒体曝光的扬中市牛肉汤中非法添加罂粟粉的情况,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对锅盖面汤料、火锅底料实行现场快速检测与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办法;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有针对性地对批发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小食品店销售的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等。
下一阶段,市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抽检工作,并在提高抽样不合格率、不合格产品后处置率等方面下功夫,力争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全力保障好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二、近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近期,市食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做了一些基础性、专项性的工作。一是明确目标责任与工作重点。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胡宗元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辖市、区政府和市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签订了食药安全目标责任状,食药安全已经纳入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同时,确定了12类50项重点工作,并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具体举措,实行月度督查,确保各项任务如期保质完成。二是完善“161”社会共治机制。为15个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备了快检设备,培训快检人员,这些地方的老百姓已经能够享受到便民的快检服务。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方面,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整治行动,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开展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工作,评出301家A级餐饮单位并对社会公示,以此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基础,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药品安全方面,公安部通报“山东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件后,我市根据公布的上线、下线企业和人员名单等涉案线索,迅速行动、市县联动,按照“宁做过、不错过”和“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检查的原则,对全市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通过调看送货单、批签发证明、销售员委托书、发票及汇款去向,现场查看储存条件等途径,对疫苗的购进、保管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实,未发现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的相关联的“问题疫苗”,未发现我市药品批发经营企业有非法经营疫苗等违法行为。四是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今年,食药舆情分析预警系统已开发并试用,将实现24小时实时抓取、分析、收录网络食品药品舆情信息,以便于及时处置。投诉举报等APP软件将于近期向市民开放。
三、食品药品安全消费预警
结合监督抽检、日常监管情况和当前的消费特点,市食药监局对广大市民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重点发布以下预警:
(一)踏青游玩要注意饮食安全。当前,春暖花开,市民在外出游玩的过程中,应慎食野生植物,不随意采食不认识的野生植物和蘑菇,慎吃或不生吃海(河)鲜水产品等易过敏食品,不选择易中毒的食品和从未食用过的食品。倡导寻找有“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
(二)要根据个人体质特点等健康合理饮食。如:小龙虾近期上市,虽然美味,但是仍需注意节制,不要一次食用过多,部分过敏体质者、痛风病人等最好不要食用小龙虾。端午节吃的粽子是糯米食品,不易消化,高血糖、高血脂患者、胃肠道疾病患者等要谨慎食用,老人和儿童不宜多吃。
(三)要防止食品药品变质。进入5月份以后,因气温飘忽,各种食材存在变质可能,部分药品也会因水分超标而容易霉变变质。市民购药应到正规的药店、医院购买,同时不使用过期药品,切勿相信夸大宣传和忽悠广告。在采购食品时,应尽量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农贸市场或超市购买。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而购买路边摊点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要购买死亡的畜禽及水产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及时清理。市民在家就餐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烧熟煮透。如:买回家的蔬菜最好先用盐水或自来水浸泡30-6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四)要关注中高考期间师生用餐安全。中考、高考即将到来,考生们应尽量在家用餐,尽量不食用街头摊点食品,不生吃海鲜、凉拌菜等易变质食物、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等。为考生及监考老师提供集体用餐的食堂及餐饮单位做到:提供卫生、营养合理的主、副食,并且留样;落实食品原材料的采购索证制度;禁止使用或慎用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应保持良好;饭菜盛装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等。
(五)从业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我们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新进人员对操作规范不熟悉、从业素质不够等问题。为此,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所有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同时加强岗前培训和操作规范检查,严格执行各项食品药品安全规章制度,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确保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最后,欢迎大家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如果您遇到问题食品药品,请及时拨打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我们将全力为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