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至20日,根据《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暂行)》和省局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集中行动部署,市食安办制定2018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市级初审方案,由食安办副主任带队,由农委、卫计委、公安、城管、食药监等部门组成现场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深度访谈、检查台账、实地检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镇江新区、丹阳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初审。评估组严格依据《江苏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考评指标》,累计检查镇(街道)食安办、镇(街道)监管分局、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农资经营店、定点屠宰场、餐饮单位、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摊贩、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食品综合检测中心、食品快检中心等点位60余个,并对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创建地区予以反馈,督促其整改到位。同时,评估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创建地区的食品安全满意度等指标进行了测评,累计调查样本量640余个。下一阶段,市食安办将根据市级初审情况,面向社会公众公示创建结果,好中选优做好向省食安办推荐复审名单,并将以创建为抓手,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打造成金字招牌,着力构建“社会共治、舌安镇江”品牌。(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