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集中行动,市局顺利完成18家食用植物油获证生产企业开展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监管人员44人次,对全市18家食用油获证生产企业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中8家企业13批次产品进行了塑化剂风险监测。
对检查中发现食用油分装企业不能提供原料塑化剂检验报告的,均要求企业立即送检,并加强对进货原料的塑化剂防控;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塑料材质且不能提供塑化剂报告的,责令企业立即调换。对塑化剂风险监测不合格的2家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市局将持续加强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所有食用油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台账,完善各类食品进货验收机制,从源头上抓好各类食品的安全保障工作。(市局食品生产处)